教育部113年度「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

主旨:
為鼓勵社團本於服務社會之精神,鼓勵社團、學會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利用課餘時間在合作中小學擔任社團活動師資,除減輕中小學社團活動師資缺乏之壓力外,亦提供社團學生貢獻所學服務他人的機會。

實施原則:

◆由各社團考量社團參與服務同學及中小學生課程時間、課業狀況,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3至12月)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一年8次以上,至少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以達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之目的。
◆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

有意申請之社團請先參閱附檔注意事項後,備妥以下相關資料於期限內送至課外活動指導組彙整,由校方統一送件至教育部申請。

一、申請須繳文件:

1.計畫書(內容請包含活動目的、預期目標、教學內容及實施方式等)。
2.計畫彙總表。
3.計畫申請表。
4.經費預算表。

二、繳件期限:校內收件至112年12月4日(一)17時截止,逾時不候。

三、繳件方式:將上述文件之電子檔email至framziska@ntnu.edu.tw,信件主旨「113年度帶動中小學-OO社-OO計畫」

四、其他參考資料:

  1. 1.美感教育參考網頁
    2.臺北市本土語言教學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