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為鼓勵社團本於服務社會之精神,本組積極輔導社團、學會參與教育部「大專校院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利用課餘時間在合作中小學擔任社團活動師資,除減輕中小學社團活動師資缺乏之壓力外,亦提供本校社團學生貢獻所學服務他人的機會。
實施原則
- 由各社團考量社團參與服務同學及中小學生課程時間及課業狀況,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3至12月)之長期合作計畫,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一年8次以上,至少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以達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之目的,且一合作計畫以帶動一社團為原則。
- 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
- 經教育部審核活動計畫符合條件者,將參酌活動次數及計畫內容部分補助活動經費。
111年度計畫案申請表單及注意事項
- 繳件截止日期:110年12月20日(一)17時截止,逾時不候。
- 請以電子郵件寄回,信件主旨請填寫「111帶動中小學-OO社-OO計畫」
- 檔案下載(含申請表件):
參考網頁
業務承辦人聯絡資訊
陳冠華老師 02-7749-1073 e-mail:framziska@ntn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