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護家協會舉辦「讓愛傳出去~大專院校社團服務補助」

一、 宗旨:本會為落實偏遠地區兒少及長者照顧,鼓勵各大專院校學生社團自組團隊前往辦理公益服務性質活動,回饋社會,依據本會捐助及組織章程訂定本辦法。
二、 申請資格:
1、 限國內大專院校校內正式登記成立之社團,由當屆社團社長或活動負責人/總召集人為主要提案代表人,向本會提出申請。
2、 恕不接受個人、公關單位、表演團體等營利單位或社團與其他單位策略合作提案補助申請。
三、 提案項目:
1、 計劃活動須以關懷偏遠兒童、少年、長者、家庭服務活動為主,或是「代間活動方案」,方案內容應符合老幼共學、老幼共創、青銀共學、青銀共融等原則,使年輕世代有機會從高齡者身上學習人生經驗,高齡者也能藉由與年輕世代的相處中學習到新技能,以達成活躍老化的目的,並透過活動使老幼成員皆有收穫成長。
2、 偏遠地區定義:請參考教育部偏遠地區學校分級之認定標準或符合教育優先區指標界定標準之學校。
3、 活動型式為短期性營隊活動。
4、 計劃須註記活動區域,及預計服務之對象。
5、 活動申請須註明計畫符合「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目標」其中的哪個項目。(「聯合國SDGs永續發展目標」共有17項,請自行搜尋相關內容)
6、 不予補助之活動:聯誼性的活動、校內活動、演講、座談會、社團比賽、表演、展覽、郊遊旅行等。

四、 補助條件:
1、 將依據方案設計內容、方案創意、預期效益、社團執行成效等進行評估。
2、 申請文件:
(1)單位行文(紙本,學生自治組織或社團需由學校具函申請補助)
(2)大專院校社團服務補助申請表(紙本,Email電子檔)
(3)活動企劃(Email: WORD與PDF兩種格式之電子檔)
A. 其內容須包含活動目的、服務對象、計劃預算、預計服務效益及成果
B. 活動預算編列及格式,請參附件 1、附件 2。
(4)提案單位附件(Email:電子檔,提案社團簡介、過去兩年內活動執行成果舉證)
五、申請辦法:
1、 檢附社團服務補助申請表及電子資料送交本會承辦窗口,電話:06-2360936,地址: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 358 號 6 樓之 3,E-mail:idfamily.tn@gmail.com
2、 短期性暑期營隊活動,提案收件時間:請於113年 4 月 1 日起至4 月 30 日前提出申請。經本會審查通過補助者,本會將於5月30日以前發文通知。
3、 上述提案資料通過補助之單位,將由本會承辦人進行後續提案執行追蹤;未通過評估之單位將以口頭通知,如未通過評估將不做退件處置,並將由本會保存 3 年後統一銷毀,如需退件請另行告知並自付郵資。

相關資訊可洽協會官網:https://www.donatef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