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屆新住民及其子女築夢計畫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20日止。

報名資格:
一、新住民:現或曾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
二、新住民子女:上述新住民之已設籍子女,且在臺居住及年滿6歳以上者,如有特殊情形,將視個案認定。

報名主題類別:
一、報名組別:共5類組別擇一參加,另同一家庭成員(具直系血親)僅能擇一報名,重複報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一)創業與行銷組
(二)教育學習與藝文組
(三)多元媒體與數位科技組
(四)社會公益服務組
(五)環境保護與永續發展組
二、參加對象:依5大組別分類,報名者之參與人數至多5人,其中2人必須為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另為擴大計畫執行效益,曾參加本計畫歷屆已獲補助者,不得再報名或列名計畫成員。

相關網址:https://forms.gle/wACcC9cF42UZtX1w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