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原則:
◆由各社團考量社團參與服務同學及中小學生課程時間、課業狀況,與中小學訂定為期一年(3至12月)之長期合作計畫,
◆每學期宜規劃4次以上活動(一年8次以上,至少1次為戶外活動)為原則,以達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之目的。
◆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
有意申請之社團請先參閱附檔注意事項後,備妥以下相關資料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一、申請須繳文件:
- 計畫書(內容請包含活動目的、預期目標、教學內容及實施方式等)。
- 計畫彙總表。
- 計畫申請表。
- 經費預算表。
二、繳件期限:111年12月5日(一)17時截止,逾時不候。
三、繳件方式:將上述文件之電子檔email至framziska@ntnu.edu.tw,信件主旨「112年度帶動中小學-OO社-OO計畫」。
四、其他參考資料:
- 美感教育參考網頁
- 臺北市本土語言教學資源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