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公告:海洋委員會115年度補助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

。申請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1月1日或本會115年度補捐助經費用罄為止。
。申請及審查方式:
1.依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第4、5點審查。
2.請於海洋委員會「海洋領域補助案入口網」(網址:https://project.oac.gov.tw/Login.aspx)申請帳號,經核准後登入系統進行各欄位填寫。
3.如經審視需修正內容,將於系統退回。經修正無誤後,再以紙本公文(相關附件須為加蓋學校關防及校長簽章之正本),郵寄本會憑辦。
4.活動辦畢後之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程序亦同。
5.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爰請單位於申請時,併同填具「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
。檢附「海洋委員會鼓勵各級學校社團辦理海洋活動補助原則」及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
。相關規定請至網站(網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281&parentpath=0,7,113)查詢,或電洽07-3381395(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