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114學年度師生鄉土歌謠比賽」

一、報名規定
(一)本比賽採先網路登錄,再列印報名資料,經學校核章後,將核章報名表及報名清冊上傳系統,逾時不予受理。
(二)網路登錄報名及列印報名表日期:自114年9月1日(星期一)9:00至9月12日(星期五)23:59:59止。
(三)上傳報名表及報名清冊至網站系統
(四)連續兩年(112及113學年度)獲得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
(五)獲得本市代表權之參賽學校逕依規定於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前依報名全國決賽之規定完成報名全國賽
二、114年度指定曲目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
三、本競賽相關訊息請見:https://www.tpcityart.tp.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