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屆醫療奉獻獎甄審辦法
一、 活動宗旨:
鼓勵長期恪守基層、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特殊醫療工作、醫療弱勢族群等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包含主要工作內容為醫藥、公衛、健康促進等相關服務及社福領域,如社工、志工、照服員等。為表揚其奉獻人群的行止,特舉辦本活動,以彰顯醫藥衛生及相關服務人員典範,傳揚大愛。
二、 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立法院厚生會、聯合報系
協辦單位:TVBS聯利媒體(股)公司
國際厚生數位科技(股)公司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
三、 獎項類別與甄審辦法:
本活動旨在樹立醫藥衛福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典範,籲請社會大眾一起來舉薦周遭合乎本獎項選拔標準的醫藥衛福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以代表國人向其致敬!故本選拔活動以推薦從寬、甄審從嚴為原則,獎項共有四類別,說明如下:
(一) 個人獎:
個人醫療奉獻獎:凡在國內外基層、特殊需求族群、醫療資源匱乏地區,從事醫藥衛福工作十年以上之個人,非現職黨政人員,且未曾犯罪,亦無不良醫德行為紀錄或負面風評者,即符合個人醫療奉獻獎推薦資格。
特殊貢獻獎:凡於國內外醫藥衛福領域有具體貢獻事蹟工作十年以上之個人,非現職黨政人員,且未曾犯罪,亦無不良醫德行為紀錄或負面風評者,即符合特殊貢獻獎推薦資格。
(二)團體獎:
團體醫療奉獻獎:凡在國內外基層、特殊需求族群、醫療資源匱乏地區,從事醫藥衛福工作十年以上之團體,無負面醫德風評者,皆符合團體醫療奉獻獎推薦資格。
團體貢獻獎:凡長期深耕地方,對在地醫療服務與健康照護做出卓越貢獻,尤關注對社區醫療不可或缺;及於國內外醫藥衛福領域有具體貢獻事蹟,工作十年以上之團體,無負面醫德風評者,即符合團體貢獻獎推薦資格。
四、推薦注意事項:
(一)團體獎項:為突顯實際提供醫藥衛福服務之團隊特色,本獎項不再接受以醫療院所為
主體之推薦,每個地區的醫療院所皆有在地方上肩負之職責與使命,其重要性無庸置
疑,意義已超越本獎項表揚對象之範疇。
例:可以「○○醫院○○團隊」、「○○醫院○○醫療團」、「○○醫院○○小組」等名稱推薦;不
接受以「○○醫院」為對象之推薦。本獎項表揚對象為該醫院中實際從事基層、偏鄉地
區醫療服務或從事特殊醫藥衛生、衛生福利工作之團體,而非醫院整體,敬請於推薦
時留意。
(二)奉獻與貢獻之定義:奉獻意旨將自己的心力或才能奉獻給事項或目標,貢獻則除了具有奉獻性質之外,尚需要於其服務領域(如特定之族群、區域、醫療項目(含)醫療類社福、SDGs、國際醫療) 等整體環境提出具體改善或成就之事蹟。以團體獎為例:身心障礙醫療服務團、山地巡迴醫療隊屬於奉獻範疇,而過去曾得獎的財團法人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偏屬於貢獻範疇。此為報名屬性上之區分,具貢獻性質者亦肯定其奉獻大愛精神。
(三)個人獎項由服務單位、機關團體或兩名推薦人具名推薦;團體獎項由代表人自行或由社會公正人士填具推薦表格,並檢附相關事證資料。推薦表格由主辦單位提供或傳真、網路下載,書明推薦理由及具體事實,在公告推薦期限內,送交本選拔活動評審委員會即可。
推薦人選經評審委員會初、複審及訪查後,於2025年10月公布當年入選名單,並舉
行公開頒獎表揚典禮。
本活動獎項類別和名額如下:
- 個人醫療奉獻獎:至多八名。
- 特殊貢獻獎:乙名,除接受公開推薦外,並得由評審委員會舉薦合適人選,獲出席委員多數通過者為得主。
- 團體醫療奉獻獎:乙名。
- 團體貢獻獎:乙名。
(四)撤銷得獎程序:個人獎項之得獎人如因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因醫德不良行為經指
證在案或導致負面風評者,承辦本活動之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得召集九名以上曾經擔
任評審工作之委員進行評議,經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委員之同意,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
公告之。
團體獎項之得獎團體如因醫德不良行為經指證在案或導致負面風評者,亦同。
五、活動日期:
受理推薦日期:即日起至2025年 5 月 31 日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傳真以收件日為準)。
推薦表格:推薦候選人表格請透過本會網站下載,網 址:www.hwe.org.tw ;
或洽「中華民國第35屆醫療奉獻獎」籌備委員會索取(另有英文版簡章備索)。
連絡方式:
台北市中正區10049紹興北街5號9樓 財團法人厚生基金會 收
電話:(02)2397-5270分機62851王小姐
傳真:(02)2397-5203